在一起引人注目的案件中,一名10岁男孩小州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其手机在短视频平台上观看直播并进行大额打赏,累计金额达到14万元。首次事件发生后,小州母亲发现并立即向平台申请退款。平台在退款时提出警示,若再次发生未成年人打赏,损失将由未成年人自行承担。
然而,一个多月后,小州利用上网课的机会,再次使用母亲的账号在同一平台进行大量打赏。这一次,平台以“不支持二次退款”为由拒绝了退款申请。为了追回打赏款项,小州的母亲将平台经营者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发现,用于打赏的账号是小州母亲实名注册,且存在多人混用情况。法院认为,尽管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的可能性存在,但作为法定监护人,小州的母亲在已经知晓孩子大额打赏行为后,未能有效监管和教育,存在监管失职。
最终,法院判决平台退还部分充值款及其利息,并赔偿律师费,但未全额退款。此案不仅是退款纠纷,更引发了公众对家长监管责任的深刻反思。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家长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教育和监管,避免类似事件重演。同时,平台也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提高对未成年人消费行为的限制和警示。
(责任编辑:徐成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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