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会审评估机制 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为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河南漯河郾城区制定出台了《郾城区巡察整改情况“会审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探索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更好发挥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的目标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巡察整改、监督、治理有机贯通,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细化评估内容,聚焦整改责任落实。根据《郾城区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出台《郾城区巡察整改情况会审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指导思想、人员组成、会审程序、评估内容等方面予以明确,从制度上规范巡察整改会审评估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会审评估工作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轮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及时启动会审评估工作。会审评估主要采取召开集中评议会、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查看等方式,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重点查看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区委书记点人点事办理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任务情况、召开专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整改直接责任人履行整改责任情况等10个方面内容。

规范评估流程,聚焦群众广泛参与。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科学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巡察整改会审评估测评表》。《巡察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表》是在集中评议会上现场发放,由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填写,从反馈问题向群众公开程度、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落实相关流程情况等10个方面,对整改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分数纳入测评体系。《巡察整改会审评估测评表》由会审评估组根据全面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打分,共六大项20小项。通过“两张表”的运用,真正实现了会审评估的量化打分、科学评测。会审评估结束后,各评估小组结合测评表得分情况,按照得分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并形成会审评估报告,及时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后,审定会审评估评价意见建议和未完成整改事项处置建议。

运用评估结果,聚焦问题销号清零。结合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对评估中发现整改推动不积极、整改成效不明显的相关党组织责任人进行约谈或发函提醒,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并将得分排名情况作为巡察“回头看”的重要参考依据。截至目前,郾城区已完成对五届区委前七轮巡察的142个党组织整改会审评估工作,巡察反馈的275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89个,整改率为97.7%,共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督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95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不积极、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先后下发《督办通知书》14份,《提醒函》22份,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实现巡察成果向治理成效转化。(张煜晗)

(责任编辑:张晓波 )
版权声明:linniebatman 发表于 2024-07-25 11: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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