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1号台风“摩羯”9月6日登陆海南,造成严重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决策部署,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海南银行迅速行动,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研究推出四个方面12条措施,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和复工复产。
一、“专属”授信政策。
(一)保障重灾区域。设立灾后恢复重建专项信贷额度30亿元,加大对重灾地区(主要包括海口、儋州、文昌、琼海、澄迈、临高、定安和屯昌等)信贷投放,优先保障重灾地区的灾后重建融资需求,加快推进受灾企业、受灾群众及重点民生保障设施恢复,助力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下放审批权限。对重灾区域市县分支行下放信用贷款审批权,快速响应受灾客户融资需求,单户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切实提升受灾贷款业务的审批效率。
(三)专项信用额度。信用贷款专项用于灾后恢复生产经营投入,对于受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种养殖农户,通过信贷支持能够恢复生产经营的,为其提供信用贷款。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单户最高可贷100万元,农户单户最高可贷30万元。
(四)专属贷款利率。对于灾后恢复重建相关贷款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优惠贷款利率,最低可优惠至2.35%,切实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二、“专属”政务服务。
(五)服务市县金融需求。各市县分支行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主导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服务市县国企、民生领域灾后重建需求,特别是对供电、供气、给排水、垃圾处理、医疗、园林、交通、教育、医院等领域开展专项金融服务对接,确保金融服务能够高效、精准地满足市县需求。
(六)服务中小企业需求。各市县分支行积极对接市县政府,协商建立灾后协作服务机制,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市、县(区)政府推荐的受灾中小企业,实行名单制纾困管理,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
三、“专属”金融服务。
(七)开通绿色通道。对受灾主体申请贷款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一时间满足灾后恢复工作的贷款需求,保障各类灾后应急贷款的时效性。
(八)优化还款安排。对因受灾而出现临时周转困难的存量贷款客户,做好接续贷工作,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不停贷,切实稳定信贷支持。同时,根据受灾程度及实际需求,灵活调整还款策略,应延尽延、应展尽展,切实缓解受灾客户的还款压力。
(九)保障重点企业。积极支持旅游、酒店、家居建材、门窗制造、绿化工程、医疗用品、生活物资等服务灾后重建领域的大中型生产型企业复工复产,对于相关企业在扩大规模、采购原材料方面超出分支行授权权限的融资需求,报总行作为重点项目“一事一议”。
(十)保障存量客户权益。对于受灾严重的存量大中型企业客户,提供贷款增额专项用于灾后恢复生产经营。对于存量贷款利率较高的,统一降低利率,下调幅度按照总行最低标准执行。对于因灾情影响还款能力下降的客户,不下调贷款分类,确保客户征信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专属”消费信贷。
(十一)房屋修缮贷款。针对受灾居民的房屋修缮需求(包括购买家具、家电购置等),提供消费信贷支持,单户最高可贷20万元,帮助受灾居民尽快修复受损房屋。
(十二)汽车购置贷款。针对在台风中受损严重的车辆,提供综合消费贷款,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客户更换新车,单辆汽车最高可贷20万元,并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方面给予优惠。(陈建峰 王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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