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林先生在支付了800余万元购房款后,得知所购房屋十多年前曾有工人在高空作业时跌落至院子中并最终死亡。林先生认为卖家方先生故意隐瞒房屋是“凶宅”,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并退还购房款。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
林先生购买的住宅位于浦东新区,总价超过800万元。在完成交易后,他得知该房屋曾发生过工人坠楼事件。林先生立即联系卖家方先生询问此事,但方先生否认了这一情况。林先生通过其他途径核实后,确认了坠楼事件的发生。
林先生认为方先生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导致自己违背真实意愿签订了购房合同。他要求法院撤销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800余万元房款。
方先生则辩称,自己对工人坠楼事件并不知情,不存在欺诈行为。他认为林先生是因为房市降温才试图撤销合同,并提出反诉,要求林先生支付剩余的100万元房屋转让款及逾期付款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发现,工人坠楼事件发生在2007年12月,当时工人从8楼坠落至林先生房屋的院子内,后被送往医院,但最终不治身亡。法院认为,根据急救中心的说明、门急诊病历及证人证言,难以证明工人在林先生的院子内已经死亡,且该事件为意外,不属于非正常死亡。此外,考虑到事件发生至今已有十多年,方先生在此期间也在该房屋内居住,该事件对房屋的影响已趋于淡化。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林先生的诉讼请求,并支持方先生的反诉请求,要求林先生继续支付剩余的100万元款项,但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法院指出,虽然工人坠楼事件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未予披露,但林先生在知晓后提出异议,导致合同履行受阻,方先生要求林先生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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