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中国网财经11月5日讯(记者 段思琦)为切实守护民生福祉,维护“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加大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8474件,罚没款金额5.44亿元,其中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2787件,罚没款金额1.04亿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选取已办结的七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河北枣强县德会体育用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枣强县德会体育用品经营部(下称当事人)利用电视播放PPT课件宣传丽富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和丽富健按摩ㄠ梢杂美唇笛梗懦纠瘟瓶人浴⒈忝亍⒕猜銮诺燃膊 8唤《喙δ芗矣枚土镀魇且豢钇胀矣枚土镀鳎且搅破餍担焕龈唤“茨ㄠ且豢钇胀逼贰U饬娇畈肪幢昝饔兄瘟萍膊〉淖饔茫笔氯宋薹ㄌ峁┬谌莸闹っ鞑牧希嬖谛榧傩形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以电视播放PPT课件方式,宣讲丽富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和丽富健按摩ㄠ墓δ埽估夏耆硕哉饬娇畈凡ê裥巳ぃ蟮肌⑵燮夏耆丝梢灾瘟萍膊 1景傅陌炖砑岢种捶ㄓ肫辗ú⑿校悦娑悦娣绞浇衅辗ㄐ猛ㄋ滓锥挠镅韵蛳殖±夏耆私步馍姘覆返南喙刂逗头煞ü妫袢±夏耆死斫夂椭С郑〉玫笔氯斯丶シㄖぞ荩佣迪钟行Т蚧髡攵岳夏耆诵榧傩牟徽本赫形

二、上海周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上海周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吸引老年人到其经营场所体验可喜安电位温热治疗仪,通过“上课”的模式宣传讲解其销售的该治疗仪具有治疗神经性疾病、高脂血症、糖尿病、肺癌、高血压等疾病的功能。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该治疗仪实际并不具有治疗上述疾病的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打着“包治百病”旗号向老年人兜售可喜安电位温热治疗仪,利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通过假意关怀趁虚而入,借机推销产品。本案的办理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发现和查处涉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既让不法商家明白“黑心钱”不能赚、更不敢赚,又守护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钱袋子,让老年人树立科学的医疗理念,提高老年人的自我辨别能力,守护最美夕阳红。

三、安徽贵池区中萱书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贵池区中萱书店(下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宣传海报、宣传牌等方式对其经营的教辅书籍作宣传,宣传内容为“教育部推荐使用”、“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指定”等。当事人不能提供“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指定”、“教育部推荐使用”等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对其经营的教辅书籍的宣传内容不实,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虚构教辅书籍相关师资信息、夸大曾获得的荣誉、杜撰品牌影响力会增加教辅书籍销量,当事人通过制作宣传海报虚构教辅书籍的推荐单位,吸引学生购买其销售的教辅书籍,欺骗误导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本案的办理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规范教辅书籍销售企业宣传行为,促进教辅书籍行业不断提高教辅书籍质量,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辅书籍,帮助学生进行学习,以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护航教辅书籍行业健康发展。

四、江西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通过免费测血糖、测血压、泡脚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至其经营场所,以讲座的方式讲解、介绍其销售的“澳新康?”氨糖软骨素钙片、“福鑫柏健?”胶原蛋白肽特殊膳食具有“消除关节疼痛、阻断炎症发展、修复受损的滑膜和软骨等药用功能。当事人销售的“澳新康?”氨糖软骨素钙片为保健品,“福鑫柏健?”胶原蛋白肽特殊膳食为食品,均不具有药用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920元和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辨别力判断力较低,销售不具有药用功能的食品、保健品给老年人,坑骗老年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理念,通过畅通举报渠道获取线索来源,在群众积极配合中开展执法,在快速严厉打击中守护家庭和睦幸福,让保健品、食品真正“助老”不“坑老”。

五、广东童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实施混淆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介绍:广东童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生产品名为清芯触感“Pannpoers”等系列纸尿裤、学步裤,与宝洁公司“Pampers”帮宝适清新帮纸尿裤、拉拉裤的外包装装潢在配色、图案设计、形状及排列组合上相似,足以引人误认为与宝洁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并且,该纸尿裤、学步裤外包装袋上的商标名称“Pannpoers”和图样与宝洁公司注册商标(注册号:第11214847号、第37842201号;商品:婴儿尿裤等)在字母构成、读音及整体效果、配色上近似,容易导致混淆,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和罚款6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为了追求利润,以混淆的方式,误导婴幼儿父母将其生产的纸尿裤、学步裤误认为是宝洁公司产品,提高其产品销量,侵犯宝洁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坚持源头治理,重点聚焦婴幼儿产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婴幼儿生产厂家傍名牌、搭便车等违法行为,以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来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查办一案、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有利于保护婴幼儿品牌行业商誉和品牌信誉,守护婴幼儿健康成长。

六、海南屯昌枫木瑞木健康管理中心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屯昌枫木瑞木健康管理中心(下称当事人)以免费体验按摩椅吸引中老年人进入其经营场所,通过集中讲课的方式推销保健食品,宣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可以治疗失眠、便秘、慢性医疗综合征、神经衰弱等未经科学论证的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利用老年人爱护健康的观念,以上课“洗脑”的方式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功能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进而诱导老年消费者大量购买,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坚持“露头就打”的高压严打态势,在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中深挖保健产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七、安徽宁国市苗王蛇宝酒酒业销售四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宁国市苗王蛇宝酒酒业销售四店(下称当事人)在宁国市四个乡镇街道,以赠送大米的方式吸引农村老年人到其经营场所参加“苗王蛇宝”酒宣讲会,宣传“苗王蛇宝”酒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该款白酒既非药品,亦非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通过“赠送礼品”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养生酒,夸大产品功效诱惑老年人高价购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始终坚持以保障老年人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对涉及农村地区、农村老年人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快速打击、快速处置,及时守护住农村老年人养老金,让更多农村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生活。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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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admin 发表于 2024-11-05 19: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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