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江市水利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是严把“入门关”,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由业务科室对全局所有印发文件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排查把关,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联合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核并指导起草,并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流程办理。
同时,还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规范性文件文号,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备案等各项程序,征求晋江市司法局意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文件,并多样化开展政策解读。
此外,不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自查,及时评估、清理,不断规范对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经全面排查清理,我局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为2件,修改1件,废止5件,2件清理结果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孙丹)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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