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严控收回土地再供应,发挥土地储备调节作用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2日消息,自然资源部11月7日印发了《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各地启动开展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提供政策指导和工作依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有关负责同志对《通知》的目的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通知》鼓励各地利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土地,盘活存量,能够起到三方面作用:一是减少市场存量房地产用地规模,更好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和投放调解的功能,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房企集中资金用于保交房。三是收储后形成“净地”“优地”,既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环境,满足居住需要,也可以腾出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有效投资。

为确保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收储项目规范有序实施,《通知》明确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收地工作。同时强调了信息系统和储备地块标识码等要求。各地土地储备机构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专项债券资金,主动作为,规范收地。

为消化存量房地产用地,《通知》强调应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同时还规定了可纳入收回收购范围的其他类型。

严控收回土地再供应,发挥土地储备调节作用。《通知》对收回收购后的再供应提出了要求。对于已收回收购的土地,要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控制再供应的规模,要形成政府手中掌握的土地资产“蓄水池”,有效发挥调控作用,保障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相关报道:

自然资源部:优先收回收购这类闲置土地,所收土地当年不再供应房地产开发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责任编辑:董萍萍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