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被提起公诉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9日讯 高检网18日发布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志明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提起公诉》。日前,贵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志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志明利用担任湖北银行副行长,贵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9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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